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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固形物之分類:

一、前言

一般水體中固形物(solid material),依照水質檢驗方法的定義,可初分以下三類,總固體物(Total solids, TS)、總懸浮固體物(Total Suspended Solids, TSS)及總溶解固體物(Total Dissolved Solids, TDS)

總固體物(Total solids, TS),是指將水樣蒸發後,其殘留物質在某一溫度之下乾燥所得者。

總懸浮固體物(Total Suspended Solids, TSS):將水樣過濾,則留存在過濾設備上之固形物,經一定溫度乾燥後,所得者。

總溶解固體物(Total Dissolved Solids, TDS):把水樣過濾,其濾液經一定溫度乾燥所得之部份。

 

二、分析方法

總固體(Total solids, TS)(mg/L)

  1. 蒸發皿之準備:將洗淨之蒸發皿置於 103105℃烘箱中 1 小時,再將之取出移入乾燥器中冷卻,待其恆重後加以稱重。重複上述烘乾、冷卻、乾燥、稱重之步驟,直至前後兩次之重量差在 0.5 mg 範圍內。將蒸發皿保存於乾燥器內備用。
  2. 先將樣品充分混合後,以移液管或量筒移取固體含量約在 2.5200 mg之水樣量於已稱重之蒸發皿中,並在水浴槽或烘箱中蒸乾,蒸乾過程須調溫低於沸點 2℃以避免水樣突沸。樣品移取過程中須以磁石攪勻。如有必要可在樣品乾燥後續加入定量之水樣以避免固體含量過少而影響結果。將蒸發皿移入103105℃烘箱內1小時後,再將之移入乾燥器內,冷卻後稱重。重複上述烘乾、冷卻、乾燥及稱重步驟直到恆重為止(前後兩次之重量差在 0.5 mg 範圍內)。在稱重乾燥樣品時,小心因空氣暴露及樣品分解所導致之重量改變。

 

總懸浮固體物(Total Suspended Solids, TSS)(或可SS)簡易版本

  1. 將濾紙放在稱量皿上置於烘箱內以103~105 乾燥1小時;取出移入乾燥器中冷卻至室溫,稱重。
  2. 將過濾器裝置妥當,放上已乾燥秤重後的濾紙,以少量純水潤濕濾紙;抽氣。
  3. 精確量取100 mL 放流水慢慢倒入過濾器中以抽氣過濾,待水樣抽乾後以適量之純水充分洗滌濾紙,並保持抽氣狀態約3分鐘。
  4. 取下濾紙置於稱量皿上,置於烘箱內以103~105℃乾燥至少1小時後,移入乾燥器中冷卻至室溫,稱重。
  5. 懸浮固體含量(ppm)=  (A-B)X10的6次方 / C

A= 濾紙+水樣殘留物之重量(g)

B= 濾紙重量(g)

C= 水樣體積(mL)

  1. 允收範圍:SS < 30 ppm

 

三、注意事項

  1. 重複分析相對差異百分比之規範,當大於25 mg/L10%
  2. 若蒸發皿上有大量之固體,可能會形成吸水硬塊,所以本方法限制所取樣品中固體之含量應低於 200 mg
  3. 水樣中若含大量鈣、鎂、氯化物及或硫酸鹽,易受潮解,故需要較長之乾燥時間、適當的乾燥保存方法及快速的稱重。
  4. 取樣量大於 100 mL 時,可以量筒取樣,取樣前充分混合樣品,並快速地將樣品倒入量筒中定量。

參考資料:水中總溶解固體及懸浮固體檢測方法─103105℃乾燥NIEA W210.5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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