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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知識之事

 

台灣地處地震帶,每年有感地震高達上百起,而國中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中的內容細目提及地貌的改變包括地震與火山,多數教科書也用一個章節來介紹地震相關的知識,然台灣民眾對於地震知識認識仍不足,從有這麼多偽專家預測地震可知。

 

一般人最常令人混淆的就是規模與震度了。

地震規模是指地震所釋放的能量,臺灣所採用的計算方式為芮氏規模,在敘述時以「規模5.0」、「規模7.3」的方式來表示,數字的後面不用加「級」字。

 

而地震強度則是人的感受,這對於地震大小比較不客觀,因為在高樓或在不同地形可能會有不同感受;震度就是指地震當下,人對於地面震動的感受程度,或物品因震動而遭受破壞程度。

 

中央氣象局是利用地震觀測站所記錄的最大加速度,計算出各地區的最大震度,表達方式為數字後加「級」,如:「臺中市6級」、「臺北市4級」。

 

當年地震學家芮克特(Charles Francis Richter)和古騰堡(Beno Gutenberg)設計時,採用對數方式呈現,而以地震釋放能量的觀點來看,規模加1,就是多了32倍的能量、加2是多了近1000倍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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