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彙整。
本辦法中條列了相當重要的自動檢查、重點檢查、定期檢查,學生常常搞混,這邊嘗試來統整一下,來幫助大家考試與實際怎麼看這些法條。
作業檢點,就是天天或常常要看的。
所以該辦法,第四節機械、設備之作業檢點,即第50條以下,條列了許多檢點。
例如:
雇主對車輛機械,應每日作業前依下列各項實施檢點:
一、制動器、連結裝置、各種儀器之有無異常。
二、蓄電池、配線、控制裝置之有無異常。
考試會考兩種
D |
依照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規定,雇主對車輛機械,應每日作業前依下列各項實施何種?(A)自動檢查(B)重點檢查(C)定期檢查(D)檢點。 |
A |
依照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規定,雇主對車輛機械中蓄電池、配線有無異常,應多久檢查一次?(A)每日(B)每周(C)每月(D)每季。 |
這樣同學大概會出現第一個問題,法條有20條,要怎麼背。
這分兩種,想拚管理員以上的考生,請多看,用該物圖案,來聯想您是稽核人員,要每日檢查什麼項目。
業務主管的考生,不用背,只要背每日=檢點。
再舉一例:
雇主對移動式起重機,應於每日作業前對過捲預防裝置、過負荷警報裝置、制動器、離合器、控制裝置及其他警報裝置之性能實施檢點。
移動式起重機:要先聯想構造、構型,那針對那些檢點,過捲預防、過負荷警報、控制裝置、制動器、離合器。我會這樣寫是讓考生如果考到這類問答,您要想,過捲、過負荷、控制是不是比較重要,可聯想出來,制動器、離合器就有個印象。
特別的:
雇主對人字臂起重桿,應於每日作業前依下列規定實施檢點,對置於瞬間風速可能超過每秒三十公尺 (以設於室外者為限) 或四級以上地震後之人字臂起重桿,應就其安全狀況實施檢點:
一、過捲預防裝置、制動器、離合器及控制裝置之性能。
二、鋼索通過部分狀況。
D |
依照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規定,雇主對人字臂起重桿,遭遇4級以上地震該如何 (A)自動檢查(B)重點檢查(C)定期檢查(D)檢點。 |
C |
依照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規定,雇主對人字臂起重桿遇到多少每秒/公尺以上瞬間風速時要實施檢點?(A)10(B)20(C)30(D)40。 |
要額外記憶的:固定式起重機、人字臂起重桿,有風速跟地震的限制。每秒三十公尺風速跟4級地震要會。
定期檢查:就類似歲修,所以都是檢查大的事項。
例如:
雇主對小型鍋爐應每年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檢查一次:
一、鍋爐本體有無損傷。二、燃燒裝置有無異常。三、自動控制裝置有無異常。四、附屬裝置及附屬品性能是否正常。
那檢查頻率分類如下:
每二年
第 38 條:雇主對特定化學設備或其附屬設備,應每二年定期實施檢查一次
第 39 條:雇主對化學設備及其附屬設備,每二年定期實施檢查一次
這些設備往往都是很堅固,所以可以每2年再檢查一次。
每週
雇主對營造工程之施工架及施工構台,每週定期實施檢查一次
雇主對營造工程之模板支撐架,應每週實施檢查
每週的應該很好記,就是一發生意外、摔下來必死的,每週就要檢查一次。
每月
設備:
雇主對鍋爐應每月定期實施檢查一次
雇主對高壓氣體特定設備、高壓氣體容器及第一種壓力容器應每月定期實施檢查 一次
機械:
第 15-2 條:雇主對高空工作車,應每月定期實施檢查一次
第23條:雇主對營建用提升機,應每月定期實施檢查一次
第24條:雇主對吊籠應每月定期實施檢查一次:
雇主對前項之固定式起重機,應每月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檢查一次。
雇主對前項移動式起重機、應每月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檢查一次:
雇主對前項之升降機,應每月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檢查一次:
第21條:雇主對人字臂起重桿應每年就該機械之整體定期實施檢查一次。
雇主對前項人字臂起重桿,應每月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檢查一次:
一、過捲預防裝置、制動器、離合器及其他安全裝置有無異常。
二、捲揚機之安置狀況。
三、鋼索有無損傷。
四、導索之結頭部分有無異常。
五、吊鉤、抓斗等吊具有無損傷。
六、配線、開關及控制裝置有無異常。
當定期檢查要每個月,就代表這機械、設備的危險性稍微高一些。所以第一種壓力容器要每月檢查,那第二種壓力容器呢?答案是每年。
C |
依照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規定,雇主對人字臂起重桿應就該機械之整體多久定期實施檢查一次?(A)每季(B)每月(C)每年(D)每兩年。 |
B |
依照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規定,雇主對人字臂起重桿的捲揚機之安置狀況多久定期實施檢查一次?(A)每季(B)每月(C)每年(D)每兩年。 |
我們利用第21條來解釋上面兩題,對該機械整體,每年檢查即可,但是對於該機械的重要部位,例如鋼索有無損傷、吊鉤、抓斗等吊具有無損傷等,就要減少時間變成一個月檢查一次。
回到這些要不要背,業務主管的考生,看過有個印象就好,記整體為兩年,如果考試問某機械的設備,就要選每月。
管理員以上的考生,則也是從該機械設備的外觀來構思,進而回答問題。
三年
雇主對電氣機車、蓄電池機車、電車、蓄電池電車、內燃機車、內燃動力車及蒸汽機車等(以下於本條中稱電氣機車等),應每三年就整體定期實施檢查一次。(注意是整體喔)
每三個月
第14條:雇主對一般車輛,應每三個月就車輛各項安全性能定期實施檢查一次。
第 15 條:車輛頂高機應每三個月檢查一次以上,維持其安全性能。
重點檢查:就是有重大事項後的檢查(把其想成勞檢)
例如:
雇主對異常氣壓之輸氣設備應依下列規定實施重點檢查:
- 對輸氣設備初次使用或予分解後加以改造、修理或停用一個月以上擬再度使用時,應對該設備實施重點檢查。
- 或予分解後加以改造、修理或停用一個月以上要重點檢查。
- 雇主對第二種壓力容器應於初次使用前依下列規定實施重點檢查。
又例如:
雇主對特定化學設備或其附屬設備,於開始使用、改造、修理時,應依下列規定實施重點檢查一次:
一、特定化學設備或其附屬設備 (不含配管) :
(一) 內部有無足以形成其損壞原因之物質存在。
(二) 內面及外面有無顯著損傷、變形及腐蝕。
(三) 蓋、凸緣、閥、旋塞等之狀態。
(四) 安全閥、緊急遮斷裝置與其他安全裝置及自動警報裝置之性能。
(五) 冷卻、攪拌、壓縮、計測及控制等性能。
(六) 備用動力源之性能。
(七) 其他為防止丙類第一種物質或丁類物質之漏洩之必要事項。
二、配管:
(一) 熔接接頭有無損傷、變形及腐蝕。
(二) 凸緣、閥、旋塞等之狀態。
(三) 接於配管之蒸氣管接頭有無損傷、變形或腐蝕。
A |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規定,捲揚裝置於開始使用、拆卸、捲揚、改裝或修理時,應實施下列何種檢查?(A)重點檢查 (B)竣工檢查 (C)快速檢查 (D)定期檢查。 |
所以上題看到開始使用、改裝,就要想到=重要事項,所以是重點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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